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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龄儿童家庭中已有子女就读小学的(不含原毕业班),其他新入学子女符合该校规定入学条件,可享受同批次(共分三个批次:第一批次为“三统一”对象和教育优待对象;第二批次为“两统一”对象;第三批次为符合招生申请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)优先录取至原子女就读学校的资格。
备注:符合条件的家长需在招生平台上申请,逾期未申请视同放弃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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